江苏省商务厅关于《江苏省表非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申报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王如梦 王如梦 7月1日 为规范我省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申报工作,省商务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电话:025-57710453。 2.传 真:025-57710264。 3.电子邮箱:spc@doc.js.gov.cn。 4.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省商务厅审批处,邮政编码:21000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江苏省商务厅 2021年6月30日 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征求意见稿)内容如下: —1— 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申报材料清单 (征求意见稿)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715 号令)、《报 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 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 2020 年第 2 号令)等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报废机动车 回收企业资质认定申报工作,省商务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 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 场监管局共同制定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申报材 料清单如下。 一、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住所、拆解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 1.《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设立申请报告(2020 年版)》。 2.企业关于拆解场所等内容的补充说明,请附:(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2)厂区设计总平面图、车间内部布局图(图中标明各区 域面积、流水线工位)。 (3)现场照片,包括:厂区大门;管理区;未拆解的报废 机动车贮存区;拆解作业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污染 控制区(危险废物仓库及各类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理区)。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第 4.2.3 条、4.2.4 条、第 4.2.5 条、第 4.2.6 条、第 4.2.7 条,企业应 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建设用地标准,具 备拆解场地、贮存场地和办公场地,拆解场地和贮存场地(包 括临时贮存)的地面应硬化并防渗漏,满足 GB50037 的防 油渗地面要求,拆解场地应为封闭或半封闭构建物,应通风、 光线良好,安全环保设施设备齐全。贮存场地分为报废机动 车贮存场地、回用件贮存场地及固体废物贮存场地。固体废 物贮存场地应具有满足 GB18599 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设施和满足 GB18597 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拆解 电动汽车还应该具备电动汽车贮存场地、动力蓄电池贮存场 地和动力蓄电池拆卸专用场地,场地应设有高压警示、区域 隔离及危险识别标志,并具有防腐防渗紧急收集池及专用容 器,用于收集动力蓄电池等破损时泄漏出的电解液、冷却液 等有毒有害液体,电动汽车贮存场地应单独管理保持通风。 动力蓄电池贮存场地应设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 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并设有烟雾报警器等火灾自动报警 设施。动力蓄电池拆卸专用场地地面应做绝缘处理。 根据《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第 5 章,企 业应经过环评审批,选址合理,有封闭围墙及门,道路硬化 —2— 无破损,厂区划分适合企业的设计拆解、破碎能力并有明确界线 和标识,满足防渗、油水收集、防雨、防风要求,实行清污分流, 有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具有防污机制和事故应急预案。】 二、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营范围应含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三、申请企业章程 企业章程及修正案复印件。 【章程及修正案复印件的内容和形式应符合《公司法》规定 并已生效。】 四、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五、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期 10 年以上 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1. 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或租赁场地的企业均应提供,复印件需清晰完整,包 括宗地图。】 2. 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场地的情况下提供,合同应形式完整,明确地块位置、 面积、租期等信息。】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4.2.1a)条和 4.2.1b)条,企业选址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 —3— 符合 GB50187、HJ348 的选址要求,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 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并避开受 环境威胁的地带、地段和地区。土地性质应是工业用地,权 属证书及合同的原件需在专家现场验收时提供给专家组查 看。】六、申请企业购置或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 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融资租 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 1.设备设施清单。包括:(1)一般拆解:必须包含室内或有防雨顶棚的拆解预 处理平台(如预处理工作台等),车架(车身)剪短、切割 设备或压扁设备(如等离子切割机、大力剪、打包压块机等, 不得仅以氧割设备代替)。 (2)安全设施:必须包含安全气囊直接引爆装置或者 拆除、贮存、引爆装置(如安全气囊引爆器等)、满足 GB50016 规定的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消火栓、消防井、消防池、 消防沙等)、应急救援设备(如紧急洗眼器等)。 (3)环保设施:必须包括满足 HJ348 要求的油水分离 器等企业建设环境保护设备(如废水收集管道(井)、油水 分离器等)、配有专用废液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废液的 专用密闭容器(如放油机、接油机、油液贮存容器等)、机 动车空调制冷剂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制冷剂的密闭容 —4— 器(如制冷剂回收机、钢瓶)、分类存放机油滤清器和铅酸蓄电 池的容器(如机油滤清器存放箱、铅酸蓄电池存放箱等)。 (4)电动汽车拆解设备(拆解电动汽车的企业需要具备): 必须包含安全评估设备(如绝缘监测设备、温度探测仪等)、动 力蓄电池断电设备(如断电阀、止锁杆、保险器、专用测试转换 接口、高压绝缘棒等)、动力蓄电池拆卸设备(如绝缘吊具、夹 臂、机械手、升降工装设备等)、防静电废液、空调制冷机抽排 设备(如防静电绝缘真空抽油机、防静电塑料接口制冷剂回收机 等)、安全防护及救援设备(如绝缘电弧防护服、防砸绝缘工作 鞋、高压绝缘手套、防高压电弧面罩、防护头盔、球囊面罩、耐 酸/耐碱工作服、防有机溶剂手套、专用眼镜、防毒面具、绝缘救 援钩、医用急救箱等)、绝缘气动工具(如绝缘气动扳手等)、绝 缘辅助工具(如绝缘承重货架、专用绝缘卡钳、绝缘剪等)、动 力蓄电池绝缘处理材料(如专用耐高压耐磨布基绝缘材料、绝缘 灭弧灌封防打火胶等)、放电设施设备(如充放电机、盐水池等)。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第 4.3.1b)条、 4.3.1c)条、4.3.2 条、4.3.3 条、4.3.6 条,以表格形式分类列出, 列明设备名称、数量、金额、发票号或合同编号,附主要拆解设 备和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摆放状态及设备铭牌照片。】 2.设备发票。【复印件应清晰,按清单顺序排列,附设备照片。】 3.融资租赁合同。—5— 【根据《民法典》第 736 条,融资租赁合同应采取书面 形式,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 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 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七、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环评批复。八、申请企业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1.高管人员名单。【明确姓名、职务。】 2.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第 4.4 条, 资格证书种类应包含“报废汽车拆解工资格证”“报废汽车 拆解工(新能源)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环保管理 人员”。进行电动汽车拆解的企业还应包括“动力蓄电池贮 存管理人员”“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名单应明确姓名、 工种、资格证书编号、社保账户编号。】 九、申请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利用 处置方案 1.拆解操作规范。包括以下方面:(1)报废车辆回收程序。—6— —7—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第 5 章,收到 报废机动车后,应检查总成部件、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的密封、 破损情况,对泄漏的总成部件或漏电的电池电极进行相应处理。】 (2)回收车辆贮存规范。【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第 6.1 条,车 辆避免侧放、倒放,叠放不超过 3 层,大车单层平置。电动车拆 卸电池前不应叠放,应单独贮存,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事故车、 电池破损车应隔离贮存。】 (3)拆解作业程序(应根据机动车生产企业的拆解手册制 定拆解作业程序,按拆解传统燃料机动车和电动汽车分类列出, 包括预处理、拆解等基本环节,体现拆解工艺)。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第 7.2.1 条, 传统燃油车拆解必须包含预处理(a.排空废液;b.拆除铅酸蓄电 池;c.回收空调制冷剂;d.拆除油箱、燃料罐;e.拆除机油滤清 器;f.引爆安全气囊;g.拆除催化系统)。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第 7.3.1 条、7.3.2 条,电动汽车拆解必须包含:A.动力蓄电池拆卸预处理(a.检查 车身有无漏液、带电;b.检查动力蓄电池布局、位置、接口;c. 检测电池电压、温度,评估安全;d.断开电池高压回路;e.用防 静电工具排空废液;f 用防静电设施回收制冷剂);B.动力蓄电池 拆卸(a.拆卸电池阻挡部件;b.断开电缆,拆卸不同位置的电池;c.收集液冷散热电池的冷却液;d.绝缘处理电池外露线束和金属 物,标明绝缘状态;e.收集驱动电机总成内残余冷却液,拆 除电机)。】 (4)拆解岗位职责。【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第 4.4 条, 上岗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具备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 作能力。配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环保管理人员,持证 上岗。电动汽车拆解企业应配备电池贮存管理人员及电工特 种作业人员,具有电池防火、防泄漏、防短路知识,在汽车 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手册指导下拆解。拆解工位应安 排合理,岗位职责明确,符合拆解工艺,附工位安排图。】 (5)电子信息管理制度和监控系统方案。【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第 4.5.1b) 条,电子信息档案必须包括:固体废物的来源、种类、产生 量、产生时间及处理(流向)等数据,录入“全国固体废物 管理信息系统”或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建与其联网的相 关系统,危险废物处理信息保存期限 3 年。根据《报废机动 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回收拆解企业应建立生产经营 全覆盖的电子监控系统,录像保存至少 1 年。】 (6)环境和污染控制规范。【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第 4.7 条, 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应满足 HJ348 中所规定的清污分流、污 水达标排放等环境和污染控制的相关要求,应满足 GB12348 —8— 中规定的 2 类声环境功能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 求。】 2.安全规程。包括以下方面:(1)满足 GB/T33000 要求的安全制度。(2)水、电、气等安全使用说明。(3)安全生产规程(安全设施使用规程、回收车辆及拆解 零部件的贮存、移动安全措施规范、作业人员防护、监督人员监 护)。(4)防火、防汛、应急预案。(5)安全气囊组件引爆区照片。(6)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设置照片。【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第 4.6 条,拆 除的安全气囊组件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 防护区域以外引爆,并在引爆区设有爆炸物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 栏。带电操作应做好安全防护,有专人监护,转移电动汽车、动 力蓄电池应固定,防止碰撞、跌落。场地内安全标志应满足 GB2984 要求。对接触汽油、噪声、手传振动、粉尘、电工、压 力容器等作业人员进行监护。消防设施设备应满足 GB50016 规 定。】 3.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包括以下几方面:(1)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清单列表;表中包括: 种类、代码、数量、自行或委托、去向(利用处置单位名称)等。 —9— (2)拆解工艺产废环节的废物收集方式,采取的污染 防治措施等。 (3)企业内部贮存情况(贮存场所、标志标识、包装、 污染防治措施等)。 (4)运输方式、委托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废钢废铁、 五大总成、回炉废物、废矿物油等固体废物分类别的处置协 议、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资质证明等。涉及销售固体废物 的,应体现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最终用户需取得资质的应 提供资质证明;涉及五大总成再制造的,需提供再制造企业 的营业执照、产品执行标准、产品质量证明材料、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文件)。 (5)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机制(专人负责制 度、污染防治制度、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等)。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第 4.7 条, 企业应实施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的环境管理制度, 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严格按有关规定管 理。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第 6.2 条, 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建设应符合 GB18599、GB18597、 HJ2025 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及包装物应按 GB15562.2 进行标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包装物的标志应 符合 GB18597 的要求,所有固体废物避免混合、混放。妥 —10— 善处置固体废物,不应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不同类型 的制冷剂应分别回收,使用专门容器单独存放。废弃电器、铅酸 蓄电池贮存场地不得有明火。容器和装置要防漏和防止洒溅,未 引爆安全气囊的贮存装置应防爆,并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对拆 解后的所有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和标识。贮存方法见《报废机动车 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